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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指责乔丹体育侵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12/11     浏览次数:    

据合肥财务公司了解到,26日晚,乔丹体育再度发表声明称,“乔丹体育依中国法律对企业名称享有专用权, 对中文"乔丹"等注册商标亦享有商标专用权,该等权利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乔丹体育表示,中文“乔丹”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十二年来,乔丹体育已在品牌建设方面直接和间接投入数十亿元。

“自乔丹体育成立至今,Michael Jordan先生从未就其姓名及中文”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本公司提出过异议或进行过接触”,声明表示,乔丹体育也始终注意在各种场合表明与Michael Jordan无直接关系,并强调和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活动。

记者注意到,尽管乔丹体育如上声明,但其并未明确做出公司“并未侵权”的表态,只是特别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乔丹体育作为本土民营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诚信经营,仅近三年,乔丹体育纳税总额已超过10亿元……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超过5000万元,并成立"希望工程·乔丹快乐体育基金"支持贫困地区青少年投身体育运动……”

迈克尔·乔丹发言人 否认耐克推动诉讼乔丹此前表示,他唯一认可的品牌是Air Jordan和Jumpman标识,而这正是其代言的耐克旗下的品牌。因此,有分析认为,此次起诉是一场有预谋的官司,而背后的真正推动者是耐克方面。

迈克尔·乔丹法律顾问的发言人昨天给记者发来回复完全给予了否认,该发言人表示:“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身姓名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是迈克尔自己的决定。这涉及的是迈克尔极为私人的事情,因为他的姓名权被侵犯。迈克尔·乔丹雇用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来处理该诉讼案。作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和商人,他一直按规则办事,并希望其他人也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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